一、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意义
总务后勤部承担着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物业及绿化工人担负着校园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重要职责。为了确保员工履行职责的规范性,制定物业及绿化员工管理制度成为必要举措。
本制度旨在提高工作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望共同遵守,以进一步促进学校后勤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1.物业及绿化员工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序号 | 行 为 | 处罚等级 |
书面警告 | 处 罚 | 纪律处分 |
1 | 不听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 | 第一次 | 累犯罚20元 | 多次可辞退 |
2 | 违反学校、部门规章制度,包括部门的工作制度或行为准则 | 第一次 | 累犯每次罚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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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时间,在校范围内,粗言秽语的,不使用文明规范语言,发表不当言论等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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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迟到、早退 |
| 超过10分钟罚10元;超过30分钟罚50元;超过60分钟算缺岗半天,扣半天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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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旷工、无故缺勤 |
| 按《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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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事假当月累计超过15天 |
| 不计发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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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工作时间(含午休)赌博、酗酒、打牌、下棋,从事影响他人、影响环境或不文明、不道德活动;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
| 视情节每次罚20-100元 | 二次后辞退 |
8 | 上班时间串岗、空岗、混岗,擅离职守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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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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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作时间,用电话长聊私事、玩游戏 | 第一次 | 累犯每次罚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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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部门工作会议、业务培训、重大活动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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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被动、拖拉、未能按时完成任务 | 第一次 | 累犯能改正者罚20元 | 拒不改正可辞退 |
13 | 对师生、教职工、同事有粗暴或不礼貌行为 |
| 每次罚20元 | 严重者辞退 |
14 | 故意损耗、损坏、损毁、丢失学校财物 |
| 每次罚20元,并照价赔偿 | 严重者辞退 |
15 | 在学校区域内私自派发或张贴各类文字或印刷品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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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因个人主观原因被教职工、学生点名投诉 |
| 视程度罚20-50元 | 严重者辞退 |
17 | 未经许可,将学校的财物、材料占有、私拿私用、移送别处或转送他人 |
| 罚50元-100元 | 追回损失 严重者处罚后辞退 |
18 | 把他人物品据为己有,偷盗他人财务者 |
| 每次罚50元并退回物品,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 严重者辞退 |
19 | 越权越职不按学校、部门规定程序办事,产生不良后果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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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学校、部门的会议精神不按要求进行落实或者不学习 |
| 每次罚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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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汇报,造成不良后果 |
| 不汇报罚20元,造成不良后果罚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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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作质量不达标,检查不合格 | 第一次 | 累犯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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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上班时间到非职责范围内捡废旧品谋利 | 第一次 | 累犯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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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不按时间和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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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值班室(岗亭)脏乱差 | 第一次 | 累犯每次罚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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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不按要求巡逻和记录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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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邮件包裹汇单不妥善保管,并未及时通知住户,出现错乱遗失损坏 |
| 每次罚20元 | 遗失损坏 照价赔偿 |
28 | 属主观无意、过失、失职在当班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 罚20-1000元 | 重大事故者辞退 |
29 | 跟教职工、学生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 |
| 言语每次罚20元; 肢体每次罚100元,造成身体伤害另赔付医药费 | 累犯辞退 |
30 | 对管理区域内设备使用情况不检查、不登记、不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隐患,发现设备安全隐患不上报 |
| 每次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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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违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和事故 |
| 每次罚20元-1000元 | 重大事故可辞退 |
32 | 未经许可私自配制物业管辖的楼宇门库钥匙,或私自改装锁具 |
| 每次罚款20元-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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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泄露学校秘密 |
| 视情节给予罚50-100元 | 严重者可辞退 |
34 | 个人资料不实弄虚作假的;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 |
| 罚20元-100元 | 严重者辞退 |
35 |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
| 罚50元-100元 | 严重者可辞退 |
36 | 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敲诈勒索 |
| 罚50元-100元,触犯法律 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 严重者可辞退 |
37 | 参与罢工、非法集会、游行 |
| 罚50元-100元 | 可辞退 |
38 | 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 |
| 触犯法律者交司法 机关处理 | 辞退 |
39 |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学校 |
| 罚50元-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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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学校事件,任其发生,或故意回避逃离 |
| 每次罚20元 | 可辞退 |
41 | 拾遗不报并占有或转送他人 |
| 发现后拾物交公并处罚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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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因渎职给学校或部门带来重大损失 |
| 罚50元-100元 | 可辞退 |
43 | 未经许可,以学校、部门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 |
| 罚100元-100元 | 可辞退 |
44 | 拉帮结派,闹事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 | 第一次 | 累犯罚款50元 | 严重者辞退 |
45 | 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
| 罚款20元 | 三次辞退 |
46 | 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 |
| 罚100元-100元 | 严重者处罚 后辞退 |
47 | 行为及表现令学校、部门声誉或形象受损害 |
| 罚20元-100元 | 严重者辞退 |
48 | 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学校、部门、同事人身的安全 |
| 罚20元-100元 | 可辞退 |
49 | 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
| 移送公安机关 | 辞退 |
2.补充说明
2.1 个人全年累计违纪三次以上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2 全年无违纪现象,年终考核评优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程序及申诉途径
1.工作程序
1.1核实: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事实及相关证据。
1.2决策:依据调查核实结果,结合总务后勤部物业员工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开具违规处罚通知书。
1.3告知:书面通知涉事员工,告知其违规行为、处罚的结果和理由。
1.4执行 :根据违规处罚通知书的内容,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将上述文件保送总务后勤部,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5归档:将上述文件归档,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2.申诉途径
员工在接受处罚后,如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或存在误解,有权利提出申诉。申诉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2.1内部申诉:员工可以向总务后勤部的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诉,详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2.2劳动仲裁:员工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
2.3法律诉讼:员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四、公示与通报
对于犯错情节严重的,为了起到他山之石的作用,总务后勤部可以将处罚结果隐去姓名进行公示及通报,并作为教育案例进行讨论。
五、附则
1.本规章制度由总务后勤部物业和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完善和改进。
3.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