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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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后勤部物业及绿化员工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3


一、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和意义

总务后勤部承担着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物业及绿化工人担负着校园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重要职责。为了确保员工履行职责的规范性,制定物业及绿化员工管理制度成为必要举措。

本制度旨在提高工作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望共同遵守,以进一步促进学校后勤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1.物业及绿化员工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

序号

处罚等级

书面警告

 

纪律处分

1

不听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

第一次

累犯罚20元

多次可辞退

2

违反学校、部门规章制度,包括部门的工作制度或行为准则

第一次

累犯每次罚30元


3

工作时间,在校范围内,粗言秽语的,不使用文明规范语言,发表不当言论等


每次罚20元


4

迟到、早退


超过10分钟罚10元;超过30分钟罚50元;超过60分钟算缺岗半天,扣半天工资


5

旷工、无故缺勤


按《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6

事假当月累计超过15天


不计发工资


7

在工作时间(含午休)赌博、酗酒、打牌、下棋,从事影响他人、影响环境或不文明、不道德活动;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视情节每次罚20-100元

二次后辞退

8

上班时间串岗、空岗、混岗,擅离职守


每次罚20元


9

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


每次罚20元


10

工作时间,用电话长聊私事、玩游戏

第一次

累犯每次罚10元


11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部门工作会议、业务培训、重大活动


每次罚20元


12

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被动、拖拉、未能按时完成任务

第一次

累犯能改正者罚20元

拒不改正可辞退

13

对师生、教职工、同事有粗暴或不礼貌行为


每次罚20元

严重者辞退

14

故意损耗、损坏、损毁、丢失学校财物


每次罚20元,并照价赔偿

严重者辞退

15

在学校区域内私自派发或张贴各类文字或印刷品


每次罚20元


16

因个人主观原因被教职工、学生点名投诉


视程度罚20-50元

严重者辞退

17

未经许可,将学校的财物、材料占有、私拿私用、移送别处或转送他人


罚50元-100元

追回损失

严重者处罚后辞退

18

把他人物品据为己有,偷盗他人财务者


每次罚50元并退回物品,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

严重者辞退

19

越权越职不按学校、部门规定程序办事,产生不良后果


每次罚20元


20

对学校、部门的会议精神不按要求进行落实或者不学习


每次罚10元


21

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汇报,造成不良后果


不汇报罚20元,造成不良后果罚100元


22

工作质量不达标,检查不合格

第一次

累犯每次罚20元


23

上班时间到非职责范围内捡废旧品谋利

第一次

累犯每次罚20元


24

不按时间和要求做好交接班工作


每次罚20元


25

值班室(岗亭)脏乱差

第一次

累犯每次罚10元


26

不按要求巡逻和记录


每次罚20元


27

对邮件包裹汇单不妥善保管,并未及时通知住户,出现错乱遗失损坏


每次罚20元

遗失损坏

照价赔偿

28

属主观无意、过失、失职在当班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罚20-1000元

重大事故者辞退

29

跟教职工、学生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


言语每次罚20元;

肢体每次罚100元,造成身体伤害另赔付医药费

累犯辞退

30

对管理区域内设备使用情况不检查、不登记、不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隐患,发现设备安全隐患不上报


每次罚20元


31

违章违规操作,造成损失和事故


每次罚20元-1000元

重大事故可辞退

32

未经许可私自配制物业管辖的楼宇门库钥匙,或私自改装锁具


每次罚款20元-100元


33

泄露学校秘密


视情节给予罚50-100元

严重者可辞退

34

个人资料不实弄虚作假的;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


罚20元-100元

严重者辞退

35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罚50元-100元

严重者可辞退

36

利用职务谋取私利敲诈勒索


罚50元-100元,触犯法律

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严重者可辞退

37

参与罢工、非法集会、游行


罚50元-100元

可辞退

38

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


触犯法律者交司法

机关处理

辞退

39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学校


罚50元-100元


40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学校事件,任其发生,或故意回避逃离


每次罚20元

可辞退

41

拾遗不报并占有或转送他人


发现后拾物交公并处罚20元


42

因渎职给学校或部门带来重大损失


罚50元-100元

可辞退

43

未经许可,以学校、部门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


罚100元-100元

可辞退

44

拉帮结派,闹事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

第一次

累犯罚款50元

严重者辞退

45

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罚款20元

三次辞退

46

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


罚100元-100元

严重者处罚

后辞退

47

行为及表现令学校、部门声誉或形象受损害


罚20元-100元

严重者辞退

48

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学校、部门、同事人身的安全


罚20元-100元

可辞退

49

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移送公安机关

辞退

2.补充说明

2.1 个人全年累计违纪三次以上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2.2 全年无违纪现象,年终考核评优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程序及申诉途径

1.工作程序

1.1核实: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事实及相关证据。

1.2决策:依据调查核实结果,结合总务后勤部物业员工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开具违规处罚通知书。

1.3告知:书面通知涉事员工,告知其违规行为、处罚的结果和理由。

1.4执行 :根据违规处罚通知书的内容,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将上述文件保送总务后勤部,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5归档:将上述文件归档,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2.申诉途径

员工在接受处罚后,如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或存在误解,有权利提出申诉。申诉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2.1内部申诉:员工可以向总务后勤部的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诉,详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2.2劳动仲裁:员工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

2.3法律诉讼:员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四、公示与通报

对于犯错情节严重的,为了起到他山之石的作用,总务后勤部可以将处罚结果隐去姓名进行公示及通报,并作为教育案例进行讨论。

五、附则

1.本规章制度由总务后勤部物业和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完善和改进。

3.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