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修缮工程项目申请表
编号:20 - 号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址、建设内容、要求完成时间
经费预算及来源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及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分管校领导批示
注:凡属实验室建设的装修、修缮工程,申请单位须经资产设备管理部签写意见;涉消防设施安全的装修、修缮项目,须经保卫部签写意见。
下一条:总务后勤部物资借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