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后勤部物资借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所在校区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借用时间
归还时间
物品明细
用途
申请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年
备 注
1.物品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与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
2.所借物品有任何损环,包括物品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借用人必须照价赔。
3.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反映,借用人不得自行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借用人签字:
注 海珠物业:行政楼东201,周二、周五现场办公。
白云物业:学生宿舍6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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