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食堂校园消费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或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投标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投标人新成立的最新季度或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投标人提交标书时应提前到两校区考察现场,充分了解采购、施工建设等实际情况。海珠校区现场考察联系人:覃老师,联系电话:18813293251;白云校区现场考察联系人:阮老师,联系电话:13711452406。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预算:144,650.00元(包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验收等一切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食堂消费机增补清单》
四、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
五、评标办法:符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低价中标。
六、投标书制作要求:
1、投标书包括《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食堂消费机增补清单》(详见附件)和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等。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和“在(邀标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 12 日上午12:00前。
八、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12日下午 3:00。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海珠校区行政楼东201室。
十、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十一、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方式:020-89003125
附件: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食堂消费机增补清单。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