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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建立学生公寓的良好秩序,对于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创造安全、整洁、宁静的学习、生活环境,保证我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公寓成为陶冶学生高尚情操,充实科学知识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床位管理

     (一)学生入校时由学生队辅导员安排宿舍和床位。

     (二)有正当理由要求调整床位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调整。

     (三)入住学生因其他原因退宿,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四)退学、休学的学生持学校通知,到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五)毕业生离校时,经检查无损坏、丢失家具,可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六)学生办完离校手续后,须在五天内搬离学生公寓,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住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续住手续后方可留宿。

    第二条  安全保卫

    (一)学生公寓凭学生证进入。

    (二)学生公寓大门每天23:00关门,住宿生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晚归者(因工作等特殊情况)必须凭证并由门卫登记方可进入。为保障学生的安全,学生公寓关门后不允许外出(看病除外),如要外出,必须凭学生证填写“夜出申请登记表”。

    (三)学生公寓每天24小时有专职人员值班,学生有义务配合接受值班员的询问。

    (四)学生携带的大宗物品出学生公寓大门时要有辅导员签发的行李放行单,门卫方可放行,学生要自觉配合,接受门卫的检查。

    (五)学生公寓不得留宿他人,非本单位人员来访一律在会客室进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寓。要求进入学生公寓的来访人员须经被访者同意,凭本人证件登记,持会客单方可进入,并于21:30前自行离开。

     会客时间:早上 6:30-----7:40

     中午11:30—13:00

     晚上17:30---21:30

     (六)为了宿舍的安全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学生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撬锁或另加锁,宿舍的门扣、插销、壁橱等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属人为造成的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向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中心报修,如不听劝告造成后果者追究责任。

     (七)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并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1.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宿舍人员全部外出时应关好门窗,不要将钥匙交给他人,避免带来不必要的财物损失。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

     3.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严禁使用煤气罐、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不能在床上吸烟或乱丢烟头,夏季使用蚊香,要确保安全。

     4.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

     5.学习消防知识,爱护消防设备,严禁任何破坏行为。违者按《消防法》予以追究责任。

     6.学生公寓实行查房制,学生公寓管理员每月定期抽查学生宿舍并上报查房登记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要求查检学生证件时,学生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扰。

    第三条 水电管理

     (一)学生宿舍用电、用水量,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超额部分按广州市市电市水价收费。

     (二)节约用电,每个宿舍按供给限流用电,若用电不当,造成控电器保险丝熔断,查明原因,视情作出相应的处理后,再恢复用电,不得私接保险丝。

     (三)节约用水,随手关水龙头。出现漏水或供水设施损坏现象,应及时报修。

     (四)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炉、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严禁在宿舍里私改已有水电设备,个人擅自修改水表、电表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条 设施设置管理

     (一)宿舍内家具等设置按规定配置,编号使用,责任到人。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变换宿舍内的相关配件设施,违者将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宿舍设置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向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宿舍管理中心报修,如属人为损坏,照价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三)学校需对宿舍进行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安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或入住。

    第五条 文明卫生管理

     (一)爱护宿舍区的花草树木,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绿化,不要践踏、挖掘、刻划、攀折花草树木或在树枝上晾晒物品。

     (二)学生公寓内公共场所内的清洁卫生由清洁员或安排贫困生负责打扫和清理。每天上午8:00、下午3:00集中清理两次,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宿舍整理出的垃圾放到垃圾桶,超时不得堆放在楼道,违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坚持每日清扫,养成好的卫生习惯。

     (四)严禁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不得在宿舍楼道、墙面乱写乱画,乱抛杂物或在走廊堆积杂物,保持冲凉房、厕所设施的完善和水道畅通,不得向水槽内倒杂物、剩饭剩菜,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五)宿舍内不允许使用高功率音响,楼道内禁止打球、跳舞,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六)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各种动物,违者将予以没收。

     (七)不准在宿舍区乱拉电线。

     (八)为维护公寓区内的秩序与安全,不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在宿舍内从事经营性活动,收费性服务活动以及中介代理活动。

     (九)公寓区内不准随意随处张贴广告。

     (十)不准在宿舍走廊存放单车,单车一律存放在指定地点。

     (十一)严谨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及传播黄、毒、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违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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